一、新生入学后,凡取得公司正式学籍的员工,每人发给一本员工证,作为在院员工的身份证明和标志。
二、员工应妥善保管员工证,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涂改。若不慎丢失员工证,应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辅导员(班主任)证明情况属实,还需登报声明作废,经员工工作处核实同意后补办。
三、员工如因家庭地址变迁,需重新办理员工证时,须持原员工证、本人书面申请和有关单位证明,到员工工作处老员工服务中心办理。
四、每周星期二、四下午16:30—17:30为员工证件补办时间,其他时间不予办理。
五、补办流程
(一)到《广西日报》(或《法制日报》)登报作废已遗失的员工证。
(二)填写《补办员工证申请书》,班主任(或辅导员)审核。
(三)将有遗失声明的报纸、一寸免冠证件照和《补办员工证申请书》送至老员工综合服务中心。
(四)五个工作日后到老员工综合服务中心领取。
补办员工证申请书
尊敬的老师:
我因 (原因)遗失编号 (员工证号)的员工证一本。已登报作废(《 》 月 日 版 )现申请补办。
系 班
签名
年 月 日
班主任(或辅导员)审核意见:
员工工作处审核意见:
姓名: 性别:
民族: 出生年月:
身份证件号码: 联系方式:
家庭地址:
购买或者票优待票:是(乘车区间:南宁至 ) 否